曳剌
又译拽刺、移剌。契丹语,意为“壮士”、“勇士”。辽有拽剌军。又置旗鼓曳剌,护卫皇帝仪仗旗鼓。军中设拽剌司,掌边防侦候、传报军情。著帐局亦设拽剌官。金为枢密院、招讨司属官,司侦候与传送军情。架阁库曳剌为属吏。元初,十道宣抚司设曳剌,司催督差役、勾捕等事。后京府州县均设,渐演为民间差役。
又译拽刺、移剌。契丹语,意为“壮士”、“勇士”。辽有拽剌军。又置旗鼓曳剌,护卫皇帝仪仗旗鼓。军中设拽剌司,掌边防侦候、传报军情。著帐局亦设拽剌官。金为枢密院、招讨司属官,司侦候与传送军情。架阁库曳剌为属吏。元初,十道宣抚司设曳剌,司催督差役、勾捕等事。后京府州县均设,渐演为民间差役。
官名。辽于北枢密院置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,掌诰命奏事。头子为文告的一种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额一人,正五品。掌本院题奏事件、核销钱粮、总理四库、收发文件诸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等置。负责边疆守卫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七年》: “于是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”参见“封疆大吏”。官名。1、守疆的官吏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七年》:“齐人侵鲁疆,疆吏来告。”2、明、清称督、抚为疆
服饰名。最初指平日穿的军装。《诗·小雅·六月》: “四牡骙骙,载是常服。”郑玄笺: “戎车之常服,韦弁服也。”后通称日常所穿之服,与“礼服”相对。汉朝以绛衣为常服。晋朝改称五时朝服。清朝官服中亦有常服
官名。汉朝西域车师前国置,员一人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车师前国置,为低级小官,位在都尉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车师前国》:“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左右将、都尉、归汉都尉、车师君、通善君、乡善君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典御膳烹制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 “年廿,蒙除御食监,厉心自守,莅务有称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三之二)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名籍,诸司库、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历以送粮料院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又称斯卜剌、贝尔、琼万户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。
州吏名。西汉时有诸部从事,秩百石,见应劭《汉官仪》。东汉改称部郡国从事史,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均有此职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一郡国文书, 察举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掌有关细务。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书写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