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阕
古丧礼规定,因父母死亡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服阕。清朝之官员为父母,或祖父母居丧,丁忧二十七个月,服满释服起复原官,也称服阕。
古丧礼规定,因父母死亡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服阕。清朝之官员为父母,或祖父母居丧,丁忧二十七个月,服满释服起复原官,也称服阕。
参见“管学大臣”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举行恭谢大礼时置,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,掌有关仪制之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掌供奉宸御之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御帐官,掌供奉皇帝之事。主官之名未详,所属有奉宸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齐太子左卫坊属官,从七品上。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《职令》,列第九品上阶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》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大行台属官。《魏书·董绍传》: “(董)绍至长安,时尔朱天光为关右大行台,启绍为大行台从事、兼吏部尚书。”参见“大行台”。
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。始行于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。凡举人入监,给予教谕之俸。可入监读书,亦可回籍读书。出授教职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许各省举人入监,与贡监、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急救受伤官兵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统御杖队,为宫庭侍卫武官。武帝永明(483—493)初,萧谌以建威将军、步兵校尉、带南濮阳太守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