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日
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于陪都北京(今河北大名),职掌与左藏库略同。
犹言大帅、酋长。此为南越王赵佗上书时自称。《史记·南越列传·南越王》:“陆贾至南越,王甚恐,为书谢,称曰:蛮夷大长老夫臣佗……”
官署名。周朝置。掌管贵族子弟初级教育的机构。相当于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。”郑玄注: “虞庠,亦小学也”。“周之小学,为有虞氏之庠,制是以名庠”。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,掌刑案审决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说:“魏初刑禁疏简,宣帝南迁,复置四部大人,坐王庭决辞讼,以言语约束,刻契记事,无囹圄考讯之法,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。”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同治八年(1869)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,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,即用今称。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。其选途最为优异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光绪中停而复设,直至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四月置,兼管少府监与大都路总管府。二十一年,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,本司专掌守卫宫阙都城、调度本路供亿诸务,仍领少府监,兼理营建修缮内府官邸、都中宫庙,尚方车服、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遂士中士十二人,各掌四郊其遂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百里以外至二百里的地区为遂。置遂法上士,正三命;遂法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“杨韦事变”后始设,以便从事朝中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工作。因六部以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定名,故属吏部者称天僚,属户部者称地僚,属礼部者称春僚,属兵部者称夏僚,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,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。掌冶事。
周朝天子的诰命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仆》:“出入王之大命。”郑玄注:“书大命,王之教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