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资
官制用语。即官员目前所有的任职资格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 “后改定职令,(崔)振本资惟拟五品,诏曰: ‘振在郡著绩,亦有褒升。’除太子中庶子。”
官制用语。即官员目前所有的任职资格。《魏书·崔挺传》: “后改定职令,(崔)振本资惟拟五品,诏曰: ‘振在郡著绩,亦有褒升。’除太子中庶子。”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制规定,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,至六载然后听仕,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,三载以后听仕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监门率。
见“显文阁”。官名,宋度宗咸淳元年(公元1265年)置。显文阁为藏书阁,内藏理宗御制,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均为贴职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史官之一。周朝始设,为太史之别称。时有左、右史之分,左史掌记事,书国史; 右史掌记言。《礼记·玉藻》: 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”郑玄注: “其书,《春秋》、《尚书》其存者。”孔颖达疏:“
官署名。即秘书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秘书省。参见“秘书省”。官署名,即秘书省。唐武后垂拱中曾改秘书省为麟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秘书省》。
旧时官员之奖叙制度。清制,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均交吏部议叙,以资奖励。论叙之法分为两种: 一曰纪录,一曰加级。纪录分三等;加级亦有加级一次,加级二次,加级三次之别。纪录三次之上为加一级,两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的内部机构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国务院秘书厅官制》规定,设秘书长一人,承国务总理之命,掌理秘书厅事务。秘书长有事故时,由首席秘书代理。秘书六人,分掌宣达法
参见“兵部左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官名。即河南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