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札鲁忽赤

札鲁忽赤
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与理算钱谷。


官名。札鲁忽赤为蒙古语,汉译为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,司法、行政诸务均极简易,惟置札鲁忽赤以领其事,汗廷与诸王投下均设此官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,汉译为大断事官。元代建国后,札鲁忽赤成为专掌刑狱之官,设于大宗正府者称札鲁忽赤,设于中书省、枢密院者用汉译名断事官。大宗正府所设札鲁忽赤员额约四十人,秩从一品,以诸王领其事,审理怯薛、各投下蒙古、色目人案犯及审理汉人、南人重囚,并按检诸路刑事案件。中书省所设断事官,员额三十至四十人,秩正三品,以皇室及投下怯薛官充任,掌理刑案审判,并理算钱谷。枢密院所设断事官员额八人,秩正三品,掌理军府所辖的刑事案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无事片

    文书名。清朝上行文之一种。清制,中央各文职衙门及八旗、侍卫处等分班值日。各衙门有应行奏闻事件或升官补缺人员带领引见者,均于该衙门值班日办理。如此日无应办之事,亦当呈递折片奏明,俗称“无事片”。

  • 门子

    ①周朝卿大夫嫡子之尊称。以其将代父当门户,故名。②替官府守门之人,属役之一种。明朝为里甲正办外之常役,清朝为贱役。

  • 四伯

    即“四岳”。唐代贾公彦《周礼正义序》:“四岳,四时之官,主四岳之事;始羲和之时,主四岳者谓之四伯。”《国语·周语》注:“四伯,谓四岳也,为四岳伯,故称四伯。”

  • 陵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齐太常寺始置,有令、丞,掌管理守卫山陵等事。隋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一员。唐朝或隶太常寺,或隶宗正寺,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改献、昭、乾、定、桥五陵署为五陵台,余陵称署如故,代宗大历二年(76

  • 分守道

    官名。即“守道”。官名。简称巡道,明清时设置。明永乐时常令方面官巡视民间疾苦,后遂以布政司右参政、右参议分守一定地域,督察所属府州县,称为分守道。分每一布政司辖区为若干道,其建制增减无定。据《明史·职

  • 大内惕隐

    官名。辽朝大内惕隐司长官。官名。大内惕隐,也称“大惕隐”。辽代设此官,掌管皇族四帐政教。大内惕隐为大内惕隐司长官,另有知大内惕隐事、大内惕隐都监等官。参看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北面皇族帐官》。

  • 广西部郎中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
  • 大宪副

    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。

  • 御鸟枪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分内火药库设。掌供备御用枪炮事务。置管理大臣,无定员。下属蓝翎总承、副总承各二人,鸟枪长五人。官署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掌供备守储御用枪炮事务。

  • 陕西道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八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均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