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札鲁忽赤

札鲁忽赤
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与理算钱谷。


官名。札鲁忽赤为蒙古语,汉译为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,司法、行政诸务均极简易,惟置札鲁忽赤以领其事,汗廷与诸王投下均设此官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,汉译为大断事官。元代建国后,札鲁忽赤成为专掌刑狱之官,设于大宗正府者称札鲁忽赤,设于中书省、枢密院者用汉译名断事官。大宗正府所设札鲁忽赤员额约四十人,秩从一品,以诸王领其事,审理怯薛、各投下蒙古、色目人案犯及审理汉人、南人重囚,并按检诸路刑事案件。中书省所设断事官,员额三十至四十人,秩正三品,以皇室及投下怯薛官充任,掌理刑案审判,并理算钱谷。枢密院所设断事官员额八人,秩正三品,掌理军府所辖的刑事案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将兵法

    宋朝军制。神宗改革兵制,以不同番号之禁军指挥,混合组成将的编制,其下设部,部下设队。置正将、副将、押队使臣、训练官、部将、队将等职。一将兵力通常为几千人,少数将达万余人。边地蕃兵、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

  • 太学博士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员六人,掌教授太学生经义,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战国时始置博士,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,

  • 噶拉衣章京

    即“噶喇依章京”。

  • 行宫使

    官名。宋真宗咸平(998—1003)中置,掌应奉皇帝巡幸事宜,其下设行宫都监。

  • 向导处掌印总统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向导处之最高长官。由向导处总统大臣内特简。定员一人。掌率属员,以备皇帝出巡时作前导。

  • 掾官

    见“曹官”。任知府。参见“吏”。官类名。宋置,见“曹官”。

  • 都督同知

    官名。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,又称同知都督。初一人,从二品。吴元年 (1367) 改从一品。隶都督府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设五军都督府,均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所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及

  • 上都警巡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六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职掌同大都警巡院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
  • 大首领部族军

    辽国亲王大臣私属军队。《辽史·兵卫志中》:“辽亲王大臣,体国如家。征伐之际,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。大者千余骑,小者数百人,著籍皇府。国有戎政,量借三五千骑,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。”

  • 丁内艰

    参见“丁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