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卖场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置,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,设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归隶太府寺。南宋沿置,与杂买务总为一署。高宗绍兴六年 (1136),置提辖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属太府寺提举市易司。掌收京城与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。有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,后亦任用文武朝官。南宋时则置提辖官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置,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,设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归隶太府寺。南宋沿置,与杂买务总为一署。高宗绍兴六年 (1136),置提辖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属太府寺提举市易司。掌收京城与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。有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,后亦任用文武朝官。南宋时则置提辖官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设。置巡道一人,下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。各科置科长(正六品)一人,副科长(正七品)一人,科员(正八品)若干人。掌全省巡警、消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掌祭祀山川神祗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 “使祭史先用牲于雒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,掌管祭祀之事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,使祭史先用性于雒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为达赖宫中之官。员额一人,随侍达赖起居,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指适于士族高门担任的官职。除尚书、中书等地位显要的官职外,一些品阶较高,政事不繁,不一定有实权的官职,如秘书省属官、东宫官属等,亦为清官。在清官中仍有程度的不同,如“侍中”较“散骑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将军名号。新莽末年更始政权置,曾以申屠建任之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更始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更始遣定国上公王匡攻洛阳,西屏大将军申屠建、丞相司直李松攻武关,三辅震动。”
西藏官署名,掌库藏出纳及各项财政收支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藩属各官》:“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曰商上。”参看《清会典·理藩院·赋税》。
官名。民国初军民分治,各省设民政长,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,掌全省民政及巡防队、警备队等,并受中央政府的特别委任,监督财政、司法行政等事,民国五年,改称省长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於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
官名。西汉置,掌皇太后舆马,不常置,或冠以长信、长乐等宫名。东汉因之,秩二千石,皇太后崩则省,不常置。官名,西汉置,为太后属官,掌太后舆马,不常置。因太后居长信宫、长乐宫等,故中太仆有长信太仆、长乐太
官署名。为行枢密院的简称。元至元三年,在四川、江西、浙江等处置行枢密院,“以镇遏好乱之民”。其官有知院、同知、佥院、院判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行枢密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