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历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。往各部掌写本之事,或随同御史出巡。往各司写本者,户部十名,礼部十八名,兵部二十名,刑部十四名,工部八名,都察院十四名,大理寺、通政司各四名,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,俱以一年为限,期满上选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。往各部掌写本之事,或随同御史出巡。往各司写本者,户部十名,礼部十八名,兵部二十名,刑部十四名,工部八名,都察院十四名,大理寺、通政司各四名,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,俱以一年为限,期满上选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.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舆、典舆之佐,协掌舆辇伞扇之事。宋、金沿唐制,为尚寝属佐,明为尚寝局下,员二人,正八品。明永乐(1403—1
官署名。设于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旭烈兀位下民匠七千余户。至元十二年(1275)归还朝廷,隶中书省兵部。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官署名。元代有打捕户,专门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迹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掌公私田猎之地的政令。北周于秋官府田正中大夫之下置司迹中士,正二命;司迹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同《周礼》中的迹人。
官名。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。以宦者担任,为暴室官员。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,也设有医生,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;皇后贵人有罪也到此,所以有“宫中监狱”之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掖庭令》:“暴室丞主中妇人疾
官制用语。又称差辟、辟置、奏辟、奏举。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各路转运司、安抚司、知州等,依法许自行选择官员,具名奏辟。往往侵夺吏部窠阙,使冗官现象更加严重。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。亦称差辟、
官制用语。唐、宋时期,吏部选官,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,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,称为注拟。
安抚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五年(1392)议开上林苑,太祖朱元璋因其有妨民业而止。永乐五年(1407)始设于北京,为正五品衙门。置左、右监正各一人,左、右监副各一人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。下设良牧,蕃育、嘉蔬、林
官名。即“殿中太医”。《晋书·王览传》:“遣殿中医疗疾给药。”
官名合称。①三国蜀后主建兴三年(225)诸葛亮平南中,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,分为五部,置以统之。参见《华阳国志》卷四《南中志》。②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为五部,各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