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领枢密院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七年 (1117)始置,以童贯为之,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领枢密院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七年 (1117)始置,以童贯为之,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领枢密院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分京畿、湖北、淮南、京东、京西州军为若干镇,每镇置镇抚使一人为帅臣。除茶盐之利归朝廷,依旧设提举官,其余监司并罢。所有财赋除上供钱帛依数送纳,其余皆许本镇移用。管内
见“行用库”。元户部所属机关。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,初立中都行用库,秩从七品。掌钞币的兑换。设提领一人,从七品;大使一人,从八品;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3年)改置为光熙、文明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。下设长史。参见《魏书·高崇传》。
王国大夫即王大夫。掌奉王命至京都,奉璧贺正月,及使诸国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,为王扈从,侍奉左右,或充使者。《汉书·淮南王传》有大夫但,同书《梁孝王传》有大夫茅兰,多以文
学校名。清朝八旗子弟进学之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初定每旗一所。康熙五十年(1711)改为每二旗一所,雍正六年(1728)复旧。每所设助教三人,满洲二人,蒙古一人; 教习七人,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,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署名。设千元仁宗皇庆二年(1313),隶宣徽院,秩从五品。置官、职掌同于“大都尚饮局”。
即“惕隐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枢密院官员,在签书北枢密院事下。掌传达皇帝旨意,持诏宣问等事,佐理枢密院日常事务。官名,辽朝置,属北枢密院,其长官为北院枢密使,掌专对,凡大诰令、大废置、重大政事,都得应对。见《辽史·百官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察核各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等正杂用费、建筑购办以及军需司经理之各项用款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