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未宣读前称命书;既读之后则称命册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”,“颂拜稽首受命册,佩以出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诏举,邓景山及第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二人。正四品,以本部左、右参议兼充。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,稽核处务。
官署名。即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工官。战国楚置。主持器物制造。
官名。北齐于光禄寺置清漳署,主官有令及丞,掌供酒之事。至隋改称良酝署,见“良酝署令丞”。
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始设,按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三月二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官制》的规定,大使馆设随员二人,公使馆设随员一至二人,掌办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。国民党政府驻外使馆亦置随员。
见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燕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即“太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