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检察厅

检察厅
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检察机构。分为不同级别,有总检察厅、高等检察厅、检察厅等。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。详见“总检察厅”、“京师高等检察厅”、“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”、“地方检察厅”等。


官署名。清朝末年置,有总检察厅、高等检察厅、地方检察厅、初级检察厅。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分立对峙。总检察厅掌综司大理民、刑案内检察事务,监督各级检察厅,调度司法警察官吏。厅丞一人,从三品,检察官六人,正五品。高等检察厅设检察长一人,正四品,掌纠正同级审判、监督下级检察厅。检察官四人。地方检察厅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,检察官五人。初级检察厅设检察官二人,从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法部》。民国初沿清制;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,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柔远司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柔远清吏司”。

  • 木正

    官名。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,亦即春官。死后为神,称句芒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 “自颛顼以来,为民师而命以民事,有重黎、句芒、祝融、后土、蓐收、玄冥之官,然已上矣。” 应昭注: “颛顼氏代少皞氏者也

  • 北院统军使

    官名,辽国置,属北面官,为北院都统军使司官员,掌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佐官有北院副统军使、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
  • 北院大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亦称“北大王”、“五院大王”。统领五院部军政、民政。原称“北院夷离堇”,太宗会同元年 (938) ,改称大王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
  • 公车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,掌受章奏,以理冤事,其职颇重,设令、丞。北齐属卫尉寺,掌尚书所不理之诉讼,有枉屈,经判奏闻,长官为令、次官为丞。隋朝沿置,令、丞各一员。

  • 北面属国官

    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境内,除契丹、奚各部外,尚有许多从属于契丹的部族,大者称属国、小者称部族。属国有大王、于越、左右相等官,部族则有节度使。统称属国官。一般以本族人为之,有时亦用契丹人统领。

  • 曲台

    太常寺之别称。

  • 副理问

    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。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从五品。明朝每所置一人,初为正五品,后改从七品。清初沿明制,每所设一人,从七品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
  • 黄门郎

    官名。①秦、汉时“黄门侍郎”或“给事黄门侍郎”省称。②金章宗泰和二年(1202)置,内侍寄禄官之一,从六品,作内侍局御直、内直有年劳者升进之用。官名。秦和西汉郎官给事于黄闼(宫门)之内者,称黄门郎或黄

  • 京师地方审判厅厅丞

    官名。清末置,为京师地方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地方审判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