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置,以京朝官充任,与直秘阁通掌阁事。其后,或用为外官贴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贴职最末一等。官名。宋淳化元年(公元99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,汉置,掌兵器,属执金吾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敕严过武库,祭蚩尤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,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下设小司乐下大夫、小司乐上士、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,领乐师上士,乐胥中士、司歌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齐于邺、临漳、成安三京县置骑曹掾,掌本县骑兵之事。
官名。清置,属“护军营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
见“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合称。金朝尚书省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,佐宰相治本省之事。
官名。贼曹长官省称。汉朝郡县置,因与长官关系亲近,故冠以“门下”,为门下五吏之一。掌盗贼警卫事。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。晋朝成为专称,为诸郡属官。官名,汉置,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,为贼曹长官,门下之职,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