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事务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宰相的别称。商汤时伊尹为阿衡(宰相),周初时周公为太宰(宰相),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。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·郦炎传》:“绛、灌临衡宰,谓谊崇浮华,贤才抑不用,远投荆南沙。”绛,指绛侯周勃;灌,指灌婴;谊,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拜弘德夫人穆氏为左皇后。”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宫室营建。《隋书·循吏·樊叔略传》: “宣帝时,于洛阳营建东京,以叔略有巧思,拜营构监,宫室制度皆叔略所定。”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骑曹从事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爵名。东汉末曹操置,以赏军功,位在名号侯下,不食租。三国魏、晋朝、南朝、北魏初俱置。陈九品,秩视六百石。1、爵名,汉献帝建安二十年十月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,与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郊上士佐官,员一人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