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一真人
道教封号。全称龙虎山正一真人。明清掌道教者,领龙虎山上清官道众。洪武元年(1368)张正朝入朝,封为真人,秩二品,世袭。隆庆(1567—1572)中革去真人,只称提点,万历(1573—1620)初仍复旧称。所属有法官、赞教、掌书等法官。清顺治八年(1651)授张应京大真人,秩三品,袭封。所属有提点、提举、法箓局提举、副理、赞教、知事等法员。乾隆元年(1736)授光禄大夫。后曾降为正五品,三十一年仍复旧制。
道教封号。全称龙虎山正一真人。明清掌道教者,领龙虎山上清官道众。洪武元年(1368)张正朝入朝,封为真人,秩二品,世袭。隆庆(1567—1572)中革去真人,只称提点,万历(1573—1620)初仍复旧称。所属有法官、赞教、掌书等法官。清顺治八年(1651)授张应京大真人,秩三品,袭封。所属有提点、提举、法箓局提举、副理、赞教、知事等法员。乾隆元年(1736)授光禄大夫。后曾降为正五品,三十一年仍复旧制。
官名,秦汉皆置,左弋又名佽飞,属少府,掌在上林苑弋射雁凫,有九丞两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大都四窑场,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所属有南窑场、西窑场与琉璃局,各设大使、副使为正副主官。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于太原行府置,佐权知行府事理行府事务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
宋朝官员守丧制度。即父母或尊亲属亡故后,遗属守丧,至大祥 (满二十五月) 毕,禫服 (满二十七月) 终了一月后改服吉服,称“从吉”。从吉后,方可朝见或参选。
官名。北宋皇城司置勾当官若干人,以诸司使副、内侍都知推班充任。南宋避高宗名讳,改称干当官。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一人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统辖祭酒以下各官,总理监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官名。清制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始特简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大理寺置,员六人,掌断刑之事。
武官名。见“诸都部署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