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员郎
即魏晋南北朝、隋唐时期编制以内的散骑侍郎,系与员外散骑侍郎相对而言。参见“散骑侍郎”。
汉代散骑侍郎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郎官》:“天监三年复置侍郎,视通直郎。”注:“今人或谓前代正员郎即令尚书郎中,按历代所谓正员郎者,即散骑侍郎耳。谓非员外通直者,故谓之正员郎则非尚书之职。自魏晋以后,尚书省自有郎中官,不应更置正员郎。”
即魏晋南北朝、隋唐时期编制以内的散骑侍郎,系与员外散骑侍郎相对而言。参见“散骑侍郎”。
汉代散骑侍郎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郎官》:“天监三年复置侍郎,视通直郎。”注:“今人或谓前代正员郎即令尚书郎中,按历代所谓正员郎者,即散骑侍郎耳。谓非员外通直者,故谓之正员郎则非尚书之职。自魏晋以后,尚书省自有郎中官,不应更置正员郎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官,居宣诏省。左正一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掌理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可兼充道录司,缺出由右正一升补
官名。中华民国置,为财政部长官,总理全国财政事务。
官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从二品,员额二人,掌为皇帝进讲史书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。太祖开宝九年(976),分为南、北作坊。掌造兵器、戎具、旗帜、油衣、藤漆什器等物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,改为东、西作坊。六年,归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十七年(公元1948年)五月十三日,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《行政院组织法》,把原属国民政府的主计处,改为行政院的主计部,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,复改为主计处,仍为行政院的组成机构。参见“
官名。宋代枢密院置此官,位在枢密使、知院事下而在枢密副使、签书院事、同签书院事之上,为枢密院副贰长官,协助使、知院佐天子执兵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枢密院》。
医学教官名。元置,见“医学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詹事府,长官为率,属官有司马等。与右卫坊并掌禁卫东宫,各领骑官备身、内直备身、备身、直阁、直前、直后,太子旅骑、屯卫、典军校尉,骑尉等侍卫武职。
文书名。即奏折之抄件。详“奏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