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首领
西夏军队职官。在将佐之下,小首领之上。有权正首领。
西夏军队职官。在将佐之下,小首领之上。有权正首领。
即“河南尹丞”。
官名。唐朝中叶以后置,为诸司使之一,多以宦官充任。五代沿置,无职掌。宋初属横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太祖乾德二年 (964) ,定其品秩视员外郎 (六品) 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
清朝从举人中选官的一种制度。清制,举人经会试三科未录取,即由礼部分省造册,咨送吏部,钦派王大臣面试拣选,称“大挑”。始于乾隆十七年(1752),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取其五。选取者分二等,一等以知县用,称
官名。十六国西秦置,掌管陇西少数民族休官部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(393)》: “权千成为秦所逼,请降于金城王(乞伏)乾归,乾归以为东秦州刺史、休官大都统、显亲公。”胡三省注: “休官
① 即聚落。汉朝县、乡以下的居民点,相当于城市的里。亦指周边少数族部落。②官场用语,意为取消,如落致仕、落职。
官名。西汉置,秩六百石。初隶少府,武帝元鼎二年(前115)后改归水衡都尉。掌上林苑中禽兽宫馆之事,有八丞二十尉。东汉以来改置“上林苑令”,亦或省称上林令。南朝梁、陈复置,隶司农卿,管理苑囿园池。北齐不
①官吏治事之所统称。《汉书·何并传》: “令骑奴还至寺门。”颜师古注:“诸官曹之所,通呼为寺。”②九卿治事之所的专称。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: “发弊于公卿。”杜预注: “诣公府卿寺。”孔颖达疏: “自汉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用于臣下对皇帝。明朝规定,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,如乞恩、认罪、缴敕、谢恩等。以及军民人等陈情、建言、申诉各事,俱用之,不加印。(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“题本”。)清初沿用,明定,凡私事用
官名。隋朝诸州掌祆教事务官,雍州视从七品,诸州二百户以上所置视从九品。
官名。典厩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