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器署提点
官名。为武器署的主官,见“武器署”。
官名。为武器署的主官,见“武器署”。
即“小遂伯下大夫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匈奴官号统称。即左、右温禺鞮王,左、右日逐王,左、右渐将王,统称六角。
东宫官署。掌皇太子医药、诊视。北齐置,属太子门下坊,设监、丞为长贰。隋沿置。唐初因之,后属太子左春坊,设郎、丞为长贰,下设侍医、典药、药童等。
见“开封府左少尹”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。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(或其他职),并得同时减俸;非经两年,不得进叙。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正副各一人。掌京城城门守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