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学谕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以武举出身人充任,正九品。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。掌以兵书、弓马、武艺教授学生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重建武学,置一员,以武举出身人充任,正九品。后又差文臣有出身者充任。掌以兵书、弓马、武艺教授学生。
官名。唐朝等置,从七品下,掌卜筮之法。其属有丞、卜正、博士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太卜署》。
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
指官爵品位。《左传·庄公十八年》: “王命诸侯,名位不同,礼亦异数。”
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北洋政府军制除陆军官佐之外,陆军中另有军需、测量、军医、司药、兽医、军乐等各类事务官和技术官,其军衔自中将至准尉,合称陆军同等官。
官名。清初鸿胪寺属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以汉人充任,正六品。协掌鸿胪寺事。十五年裁一人,康熙五十二年(1713)废。
官名。即“绣衣直指”见“绣衣直指”条。
外交官名。见“驻外领事馆”。
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。凡经县试、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,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。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,故名。录取者即可入府、州、县学,成为生员。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明制,两京浙江
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荡属官。其秩分别为正七品上与从七品上,掌警卫宫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