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武科

武科

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。汉代察举有武猛知兵法一科,实为武举制度之滥觞。科举制度中的武举,始于唐武后长安二年(公元702年),由兵部主之。考试的内容有长垛、马射、步射、平射、筒射,又有马枪、翘关、负重、身材之选。自此以后, 常文、武举并称。地方州县,每年依照举明经、进士的办法,对于诸州初选合格者行乡饮酒礼,送于兵部参加全国考试。武科亦如文士科举有高下的等第,唐代名将郭子仪曾以武科中高第,补左卫长史。唐时武科曾有一度中断。贞元十四年(公元798年)谏议大夫田登奏言:“兵部武科举人,持弓挟矢,数千百人入皇城,恐非所宜。”德宗闻之骇然,乃命停武科。至元和三年(公元808年)五月,兵部请复武科,宪宗从之。其间停武科约十年之久。此后即常举行。惟自唐末以至五代均以军卒为将,武科之制又长期废弛。宋于天圣七年(公元1029年)置武科,但亦停复不常。治平元年(公元1064年)再置,此后至宋末不废。神宗时规定武科应试每三年一次,随进士、明法举人发解年份,先在秘阁进行内场科试, 考《孙子》、《吴子》大义一场,第一等取四通,其次二等三通,三等二通,均为中格。然后再由殿前司考试武艺。南宋时科举与三舍法并行,武举亦不例外。普通武举自高宗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已实行,至于利用三舍法为武举发解, 则自绍兴十六年(公元1146年)建立武学时起实行。另外,南宋时为使偏远之处的应试者得到方便,仿照文科之制而有川、陕类省试的规定,诏由川、陕宣抚使主持考试,武艺合格者即可补官。金代武科,分府试、省试与程试三阶,考试科目有射贴弓、远射、射鹿弓及孙吴兵法。原分三等就试,后改为试中者以三等为次第,授以武职:上等第一名迁忠勇校尉;第二、第三名迁忠翊校尉;中等迁修武校尉;下等迁敦武校尉。元代废武科。明复置,太祖于吴元年 (公元1367年) 即颁文武二科取士之令。洪武二十年(公元1387年)礼部请立武学,设武科。武臣子弟于各直省应试,中式者,兵部会同总兵官于帅府试策略,于教场试弓马。答策二道,骑中四矢、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。成化十四年(公元1478年) 设武科乡、会试,均依文科之例。弘治六年(公元1493年)定武科每六年举行一次,十七年(公元1504年)改定为三年一次。清沿明制,规定武科考试分内外场,内场默写武经;外场考试马箭、步箭、弓、刀、石。其院试、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以及童生、生员、举人、进士、状元等名目与文科相同,但冠以“武”字以示区别。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废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少内

    官署名。战国秦置。县级收储钱财的机构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 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府中’?唯县少内为‘府中’,其它不为。”行政机构名,秦汉皆置,为县中掌收储钱财的部门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法律答问》:

  • 牌子头

    又作牌头。蒙古早期基层军官,统十夫,又称十夫长。元朝建国后,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。

  • ■龙监

    官署名。 东汉置,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, 有长、丞主其事。

  • 令人

    命妇封号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命妇封号,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、职事官未至侍郎者,其妻封令人。外命妇名。宋置,其地位在硕人之下,恭人之上。

  • 闲舆卫

    爵名,汉武帝置,为“武功爵”的第二级,用来赏军功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瓒曰:《茂陵中书》有武功爵:一级曰造士,二级曰闲舆卫,三级曰良士,四级曰元戎士,五级曰官首,

  • 茶盐转运司

    官署名。元代于四川设茶盐转运司,秩从三品,其职如转运盐使司而兼理茶务,秩从三品。设使一人,同知、副使、运判各一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;下辖盐场十二所。明代在洪武中亦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,设官如都转

  • 建国将军

    官名。十六国时越质诘归自称此号。《晋书·乞伏乾归载记》: “陇西太守越质诘归以平襄叛,自称建国将军,右贤王。”

  • 行厉锋校尉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行,代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从太祖为别部司马,行厉锋校尉。”

  • 鸿胪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为鸿胪卿副贰,梁二班、陈八品。北齐置一员,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,位次少卿,七品。历朝沿置,亦称“鸿胪寺丞”。隋、唐、五代置二员,隋初正七品,炀帝改从五品,唐从六品上。唐高宗、武

  • 试俸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,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。凡任京官郎中以下,小京官以上之职,外官道府以下,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,均需试俸二年、三年、五年,方能升转。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,乾隆中定满、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