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武英殿大学士

武英殿大学士

明、清殿阁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简选翰林院官为之,备顾问应对,秩正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与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德(1426—1435)以后,阁权渐重,批答章奏,草拟诏旨,事实上渐成为宰相之任。但因品级低,故常以尚书兼之,以高其品秩。清朝沿置,品秩提高为正一品,但职任反不如明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设立军机处,其职权遂为军机大臣所替代。


官名。明朝置。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,以平允庶政。凡上之达下,皆起草进画,以下之诸司。下之达上,皆审署申覆而修画,平允乃行之。凡车驾郊祀、巡幸则扈从。御经筵,则知经筵或同知经筵事。东宫出閤讲读,则领其事,叙其官,而授之职业。冠婚,则充宾赞及纳征等使。修实录、史志诸书,则充总裁官。春秋上丁释奠先师,则摄行祭事。会试充考试官,殿试充读卷官。宗室请名请封,诸臣请谥,并拟上。因其授餐大内,常侍天子殿阁之下,避宰相之名,又名内阁(大学士)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刑曹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 (1104),令开封府置。大观二年 (1108),令天下州府皆置。职掌仿刑部。

  • 宣札

    见“宣帖”。亦称宣帖,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,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。

  • 省支应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设于各省,掌军饷出入事项。

  • 太子左司御率府

    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宗卫率府置,率一员、副率二员,掌东宫兵仗、仪卫之政令,置长史及录事、仓、兵、胄曹参军事,又有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; 并领外府三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又改为

  • 纠察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

  • 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

    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创办硫酸铔厂,在该厂筹备委员会内附设办事处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实业部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办事处规则规定,设主任一人,由筹备委员会主任

  • 国防部工程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工程的计划与运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计划、土地、军用工程、民用工程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

  • 审判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,执行审判事务。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。

  • 太御

    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太仆为太御。东汉复故。参见“太仆”。官名。王莽改太仆曰太御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详《太仆》条。

  • 伶官

    官名。又称“伶”或“伶人”。周朝置。掌音乐。《诗经·邶风·简兮·序》: “卫之贤者仕于伶官。”郑玄笺: “伶官,乐官也。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,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。”乐官。《诗经·邶凤·简兮序》:“卫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