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选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武选司员外郎。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定制六人,满洲四人,汉二人。均为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简称武选司员外郎。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雍正五年(1727)定制六人,满洲四人,汉二人。均为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置。掌监督京畿之外诸部的生产及赋役征收。《魏书·食货志》: “天兴 (399—404)初,制定京邑,东至代郡,西及善无,南极阴馆,北尽参合,为畿内之田; 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,劝深
官名。见“典客令”。
官署名。即国子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国子监。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国子监为司成馆,祭酒曰大司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国子监》,参看“国子监’条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署长官,掌收发文书,隶少府。初秩六百石,武帝以后,职权稍重,为宫廷机要官员,掌传达记录诏命章奏,并有权审阅宣读裁决章奏,升秩千石。常以中朝官领、平、视尚书事,居其上。又置中书谒者令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野庐氏下士六人,掌通达道路交通及其禁令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野庐中士,正二命;野庐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度支,掌京朝官、幕职官俸料,祠祭礼物及诸州驿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其事归户部。
官名。西周中期以后置。内史类史官,掌册命宣读王命。参见“作册”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盉》说:“王在周,令作册内史易免。”(《三代》一四·一二·一)其职掌见“内史”。
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。湖广 (今湖南、湖北) 置二人,余皆一人,湖广置二人,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。清初沿设于各省。雍正四年 (1726) 改提督学政。专职道员名。明
官名。元置,为中政院长官,正二品,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,及番之士、汤沐之邑。其佐官有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中政院》。官名。元置,为中政院的长官。见“中政院”。
官署名。西晋置。为尚书省三十五郎曹之一。设郎。或说属驾部尚书。东晋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