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中侍郎
见“殿中郎”。
见“殿中郎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布政使司。明清设于各直省之地方政府机构。掌一省之政令及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,改行中书省置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制,除两京外,有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广西、四川、山东、广东、河南、
古官名,即火正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孟夏之月……其日丙丁,其帝炎帝,其神祝融。”注:“此赤精之君火官之臣,自古以来著德之功者也。炎帝,大庭氏也,祝融,颛顼氏之子,曰黎,为火官。”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四人,奏补,分掌本馆第一、第二两科与译书、编案两处事务。
君主时代,臣下以尊崇的名号进于皇帝,或嗣皇帝尊前皇帝为太上皇,后为皇太后、太皇太后等,均谓之上尊号。
即“云都赤”。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吏部的头司。司的主官,隋初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吏部郎中二人,正五品上,一人掌文官阶品、朝集、禄赐,给其告身假使;一人
见“内放”。授任地方官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公府通调,令得外补。”
辽朝御帐亲军。太祖选诸部精壮千余人为亲军,以亲信大臣统帅,称腹心部,又称皮室军。太宗扩充至三万人,成为军队的一支重要力量。有左、右、南、北四皮室详稳司,号称四皮室,各设详稳统领。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主管右陶机构的长官。战国燕国陶文《季木藏陶》卷六○第七号有此官。
见“军巡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