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前赍奏官
官名。太平天国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,职同天将,专掌朝臣进奏事务,凡一切本章进献,先盖“会同公议”(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)印章后,盖赍奏官图记,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,以资便利。既盖“会同公议”印章后,即封箱递至赍奏官,赍奏官阅后,再加图记,即用自印封箱传献幼东王盖金印转献幼天王。遂以幼西王萧有和为赍奏官,因萧有和本为王爵,故改为职同西王。辛酉十一年(公元1861年)正月十六日,又下诏以幼西王年幼读书,另封黄得用为忠诚四天将任殿前赍奏,以代理幼西王之职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庚申十年(公元1860年)十二月由幼主特诏设置,职同天将,专掌朝臣进奏事务,凡一切本章进献,先盖“会同公议”(即天朝的最高政治会议)印章后,盖赍奏官图记,不再由各王互相传递盖印,以资便利。既盖“会同公议”印章后,即封箱递至赍奏官,赍奏官阅后,再加图记,即用自印封箱传献幼东王盖金印转献幼天王。遂以幼西王萧有和为赍奏官,因萧有和本为王爵,故改为职同西王。辛酉十一年(公元1861年)正月十六日,又下诏以幼西王年幼读书,另封黄得用为忠诚四天将任殿前赍奏,以代理幼西王之职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勋上士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宰相提拔官员,称为陶铸。南宋时,避留正家讳,改称陶镕。
官名。①掌管军政、军赋、马政的执政大臣。亦称“大司马”。相传殷朝已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郑玄注: “此亦殷时制也。”西周为三公之一。《盠方彝铭
见“牧养监”。
现军衔。尉官的最高一级,其职一般为营长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初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秩二千石,有丞、司马。掌轻车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省并射声校尉。官名,西汉武帝初置,为八校尉之一,俸二千石,掌轻车,有丞和司马。掌卫戍京师或征伐。东汉时并入射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卿大夫家邑军赋: 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家司马,各使其臣以正于公司马”; “都司马,掌邦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,以国法掌其政学,以听国司马。家司马,亦如之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主官。顺治四年(1647)改指挥使设。十一年 (1654) 定满、汉各二人。康熙三十一年 (1692),省汉一人。均为正二品。掌銮仪卫之日常工作。宣统元年 (1909),因避帝讳,改称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,低于北院林牙。官名。宋制于奏状意有未尽,摘要别书于后,称为贴黄。辽于北枢密院置知北院贴黄,掌奏状贴黄之事。
官名。功曹之长。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,为僚属,位记室下、户曹上,掌纠驳献替。北魏二大、三公、皇子、将军、蕃王诸府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、护军府、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