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治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二人,正五品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二人,正五品。
即“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、统诸中散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职掌参见“中散”。官名。北魏置,从四品上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东汉大鸿胪属官,为大行令副贰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大行令主诸郎。为大行令的佐官,俸三百石,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行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州属官。州门下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州录事”。
①官制用语。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,在甲科之下。唐代明经分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科,进士分甲、乙两科。② 明、清称举人为乙科。指科目的第二等,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。参见“甲科”。
汉代选举的途径之一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说:“太史试学童,能讽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史。又以六体试之,课最者为尚书御史、尚书令史。”
官名。两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堪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爵名。汉武帝所制武功爵的第三级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。”《集解》瓒曰:“《茂陵中书》有武功爵:一级曰选士,二级曰闲舆卫,三级曰良士,四级曰元戎士,五级曰官首,六级曰秉铎,七级曰千夫
官名,三国魏置,掌考察州郡人才品德,分为九等,作为选官的依据。其后,两晋南北朝沿置。隋朝讳“中”字,改称“郡正”,唐废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官名或吏名。三国魏初司空陈群
即“博尔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