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民治局

民治局
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地方行政条例之颁布事项;二、呈请核准事项;三、地方官吏之指挥监督事项;四、选举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自治监督事项;二、公益事业之提倡及指挥事项; 三、自治条例之颁发事项。第三科所掌为:一、慈善团体事项;二、抚恤事项。第四科所掌为:一、户籍调查及管理;二、户籍变更之核定;三、移殖民之奖励及保护。每科设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二人,三等科员五人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四月,北洋政府改称“民政司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实录院修撰

    官名。南宋实录院置,以侍从官充任,掌修实录。参见“实录院”。

  • 参政

    ①宋、辽、金、元“参知政事”省称。②官名。明朝各布政使司置,从三品,位在布政使之下。分左、右,无定员,随事增减。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清入关前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等衙门置

  • 藩镇

    1、地方方面长官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许靖传》:“又张子云昔在京师,志匡王室,今虽临荒域,不得参与本朝,亦国家之藩镇,足下之外援也。”注:“子云名津,南阳人,为交州刺史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凯传·上疏》:

  • 布政使司都事

    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。在布政使官署中设都事一人,掌管受发文件,为从七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都事》,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布政使司经历”。

  • 镇国上将军

    官名。金代武散官从三品下称镇国上将军。元代武散官镇国上将军为从二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三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二品。

  • 宣慰使司佥事

    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
  • 智聪

    职官封号。西夏授与中品官,与办式同一等级。

  • 司薙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薙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薙氏”。

  • 典东锣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三十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锣”。

  • 小坡

    宋朝左、右司谏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