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臣向皇帝讲授经史之制度。汉成帝时,曾召郑宽中、张禹朝夕至金华殿,讲说《尚书》、《论语》。北魏孝武帝复延公卿学官于显阳殿,命儒臣讲《孝经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大戴礼》。至宋朝始成定制。宋太宗曾以著作佐郎吕文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大鸿胪(初名典客)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典客属官有别火令丞。”注引如淳说:“《汉仪注》,别火,狱令官,主治改火之事。”东汉废。参见“别火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年额税炭木炭,以供内外之用,并向京城百姓出售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隶司农寺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。见《宋史·
官名,又名都护司马、军司马,西汉置,秩六百石,为都护属官,掌帅兵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中垒校尉,掌北军垒门内,外掌西域……西域都护加官,宣帝地节二年初置,以骑都尉、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,有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置。《三国志·王肃传》: “以常侍领秘书监,兼崇文观祭酒。”官名,三国魏明帝青龙四年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(青龙四年)夏四月。置崇文观,征善属文者以充之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87)始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、长随、奉御无定员。
① 官府礼法。《管子·侈靡》: “官礼之司,昭穆之离。”② 官吏对上级长官的赠物。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
即“河吞大”。
即“火儿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