汾祠署丞
官名。即汾祠丞。
官名。即汾祠丞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主鞠讯囚禁。五年,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、汉司官各三人,专掌该司事务。乾隆六年(1741),改为奉天清吏司。
即“宗子录”。参见“宗子正”。
见“催纲官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记齐国有北宫司空,为主后宫罪人之宫。
官名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也称府后督盗贼。门下督盗贼,还简称督盗、门下督。为诸官府佐吏,掌兵卫,长官出,则带剑导从,居则巡逻察禁,以防奸盗。《后汉书·铫期传》:“督盗贼李熊,邺中之豪,而熊弟陆谋欲反城
官名。参见“正税务司”。海关征税部内班洋员。为税务司的副职,见“征税部”。
见“经制使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共四员。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乘舆步辇供奉及宫闱车乘之事。设监官三人,以诸司使及内侍充任。下设供御指挥使、副兵马使、供御辇官、次供御辇官、下都军使等,分掌轮流擎御辇,荷负御衣箱,伺候宫中及外戚用车舆。南宋沿置,设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少府监。掌造内外局署所用印、伞扇、金银、佛塔等,尚辇和仪鸾局车具、亭帐,织染、文绣两署金线,赠邻国礼品等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明昌七年 (1196)并入祇应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