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东南路转运司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官署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太宗天会六年(1128)置于平阳府。宣宗兴定三年(1219)以平阳残破,改置于绛州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职。参见“转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官署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太宗天会六年(1128)置于平阳府。宣宗兴定三年(1219)以平阳残破,改置于绛州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职。参见“转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省行政机关之一,民国置,掌理全省民政,凡所属县市行政官员的任免,以及警察、保卫、选举、赈灾、卫生行政、礼俗宗教、禁烟等皆属之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,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。厅长由行政院就省
官署名。即司农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司农寺。官署名。唐置,龙朔二年改司农寺为司稼寺。详“司农寺”条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司农寺》。
官库名。唐置,见“丰德库使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三百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彩”。
金内侍寄禄官名。见“内殿通直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宣德二年(公元1427年)置,其职任主要是清点军队人数,防止军官谎报空缺。御史执行清军任务,须偕同兵部官员和兵科给事中共同办理。
官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,掌文词、翰墨供奉之事。
清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之统称。清制,监察御史分隶京畿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江南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十五道,故名。设置、职掌分见各道监察御史。清朝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
官名。清乾隆四年(公元1739年),国子监算学设教习二人,教授算法中线面体三部,为一年课程;七政为二年课程。学生每季小试,年终大试,由算学会同钦天监考试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,算学改隶钦天监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车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