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郡丞
官名。北魏都洛阳时置,为河南郡次官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职员令定为六品下。亦称“河南尹丞”。
官名。北魏都洛阳时置,为河南郡次官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职员令定为六品下。亦称“河南尹丞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所置诸曹僚属之一,掌运曹。南朝宋省。官名。见“公府运曹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太常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 定为从七品下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,旋改称典礼司,设司正一人,正七品,司副一人,从七品,以宦官为之,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,升司正正六品,司副从六品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内率府副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率府副率。
官名。三国魏元帝咸熙 (264—265)初,司马骏自安东将军转此,镇许昌。职掌同安东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。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晋朝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较安东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晋朝郡、县官府亲近属官,掌众杂事。位高于记室史。官名。更始元年,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时,曾以祭遵为门下史,掌门下事,从征河北。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:“及光武破王寻等,还过颍阳,遵以县吏数进见,光武爱其
官制用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,称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,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、下两阶。北齐,隋初沿之,隋炀帝大
官名,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襄理税务之事。伊犁、喀什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秩七品。
官名。辽置,为总领内外厩马司的主官,见“总领内外厩马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