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泊所官
官名。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,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人;安庆等处、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、副使一人。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,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。明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)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,各设河泊所官,隶于所在府、州、县,掌收渔税。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,设官三人;千石以上设二人;三百石以上设一人。清制,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、番禺县各设一人。
官名。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,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人;安庆等处、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、副使一人。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,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。明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)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,各设河泊所官,隶于所在府、州、县,掌收渔税。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,设官三人;千石以上设二人;三百石以上设一人。清制,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、番禺县各设一人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总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09),左侍郎改副大臣,右侍郎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复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宋朝吏部尚书左选、侍郎左选通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文臣选调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属大长秋,秩六百石,有丞一人,均以宦者任之,主管皇后宫中所藏币帛诸物,及裁衣被补浣者。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由宦者担任,掌管中藏币帛诸物和裁缝补洗衣被的工人。有丞一人,也是宦者。西汉初属詹事
都水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始置,正五品,寻改名都水少令。唐朝罢。辽朝复置,为南面朝官。金朝于都水监、都水外监各置,从五品,参掌监务,兼管漕运。元朝都水监一员,置正五品。又有行都水监,亦置少监
官署名。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。顺治十四年(1657)改辽阳府置。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、府尹一人、府丞一人,所属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,书吏十九人。另有海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外饔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其下设外膳中士、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外饔”。
官名。中书省掌管文书的低级官吏。三国魏置,八品。西晋、南北朝沿置,品秩皆低。至隋、唐降为流外吏职。官名,三国魏置,属中书省,掌管文书,八品。其后,晋和南北朝皆沿置;隋、唐也置,但降为流外官吏。
官名。隋、唐置,属司农寺·主各地漕转仓粟。唐朝各仓置员一人,正七品下; 丞二人,从八品上; 另有录事、典事等。宋朝在京及诸州仓均设监官,掌收储出纳之事。官名。管粮仓的官,唐朝太原永丰仓和龙门等仓,每仓
官名。明清督理漕运的最高长官。明景泰二年(1451)设,与总兵同理漕务。并兼巡抚淮、扬庐、凤四府及徐、和、滁三州,驻淮安。嘉靖四十年(1561)兼提督军务。万历七年(1579)后曾一度兼管河道。清朝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