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副院长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羽林中郎将,为羽林左监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羽林左监领羽林左骑,掌宿卫侍从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为左监之副,佐左监掌羽林左骑,主宿卫送从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光禄勋》:“羽林左监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,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颛顼的另一个称号。见“颛顼“。
见“土府”。
皇后、女官统称。本指宫中妃嫔居所,犹言内宫、后庭,后借指妃嫔、女官。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①官名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(二世)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。”司马贞《索隐》: “三郎谓中郎、外郎、散郎。”魏、晋中郎、郎中等郎官无职事,故亦有此称。《晋书·夏侯湛传》: “而官不过散郎,举不过贤
丞相、三公以至州郡等官署所属各职事机构统称。所置曹多寡不同,各有主事,曹置掾(史)。1、加官的一种,又称“左、右曹”。入禁中,常侍左右,掌平尚书奏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侍中、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
官阶名。命,官阶。周代官阶自一命至九命,一命为最低一级的官。《周礼·地官·党正》:“一命齿于乡里,再命齿于父族,三命而不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