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制院参事

法制院参事
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无定额,奏任。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辰师

    官名。隋朝于左右武候置四员,正九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秘书省太史监,置八员。唐朝秘书省司天台置五员,正九品下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以后改名司辰。掌观测天文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后名五官司

  • 帐下统军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主将身边的亲信部队。《周书·杨忠传》:“尔朱度律召(忠)为帐下统军。”

  • 县僧正

    僧官名。元置,见“僧正”。

  • 阿思哈尼哈番

    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五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男”。分为四等,叙正二品,不加美名。参见“男”。

  • 外府

    ①官名。《周礼·天官》冢宰属官。上士爵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国家财政收支,供应君王及后妃世子服装等。②汉以后州、郡府别称。《南史·王劢传》:“王生才地,岂可游外府乎?”③隋、唐诸折冲(都尉)府统称。即左右

  • 染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改染坊置,分东、西二院,隶少府监,掌染丝枲币帛。真宗咸平六年(1003),并为一院。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或内侍一人为监官,三班使臣一人为监门官。宋少府监所属机构。

  • 札鲁忽赤

    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
  • 土方

    官名,周代有土方氏,掌土圭之法。详见“土方氏”条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土方氏》。

  • 赐金

    官吏升赏方式之一。《汉书》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,如《张良传》记“赐张良金百镒。”《惠帝记》记“赐将军四十金。”《循吏传》记“二千石有治理效,辄以玺书勉励,增秩赐金。”

  • 右一护军府副护军

    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右一护军府次官,置二员,从四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