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统计处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
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吴主传》:“权年十五,以为阳羡长。郡察孝廉,州举茂才,行奉义校尉。”
清朝官服之一。乃行军与旅行之时穿用,主要为骑马时穿服。包括行袍、行褂。行袍大襟之右下角比左面和后面剪短一尺,称缺襟袍。行褂穿在袍之外,长只到股,袖只到肘,又称为马褂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,主猪的饲养、繁殖。正二命。下设典彘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 明清掌缮写册文、诰敕之机构。明洪武七年(1374)设直省舍人十人,隶中书省。九年改设中书舍人。十年改隶承敕监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中书舍人,改设侍书,入文翰馆。永乐 (1403—14
县分职吏名。汉置,主土木兴作。《隶释》二《华山亭碑》记华县有将作掾与将作史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,分部、司、处三级。部副官四人,俱以正参领(正三品)以次军官充任,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承政、军制、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、军牧二司各设一人,以
官名。尚书省仓部曹长官通称。三国魏始置,亦称仓部郎中,资深者可转侍郎,六品,秩四百石。隶度支尚书。两晋南朝沿置,宋六品; 梁侍郎六班,郎中五班; 陈侍郎、郎中并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前期仓部曹置尚书,郎居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附属机构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职司翻译各国商业、保险、实业各律,并参以中国律例,编纂各种商法草案。置总纂官二人,纂修官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充。学馆名,宋置,属国子监,掌教授法律等
宿卫武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参见“细铠主”。武官名。见“朱衣直阁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