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东道宣慰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江浙行省。置司庆元路(今浙江宁波),领庆元、衢州、婺州、温州、台州、处州、绍兴七路,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浙江省大部分地区。设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二品,隶江浙行省。置司庆元路(今浙江宁波),领庆元、衢州、婺州、温州、台州、处州、绍兴七路,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浙江省大部分地区。设宣慰使三员,同知、副使、经历各一员。
官名。即武库令。官名。北齐和隋皆置,为武库署长官,掌盔甲武器及吉凶仪仗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、下》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掌一县行政事务。县知事为独任制,署内行政人员均称佐治员,又称掾属。署内分科办事,依照民国二年(公月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因事务的繁简
清制,中央六部、都察院,以及外省督、抚之文书,可盖紫色印信,故称紫花印。
官名,三国蜀置,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杨仪传》:“初,仪为先主尚书,琬为尚书郎,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。”
宋朝乡兵统兵官名。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,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。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,设都保正一人领之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,正二品,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。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御史中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各种豆类的收藏和保管,下设豆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军器监。本名都作院,宣宗兴定二年(1218)更此名。掌修弓弩刀槊等兵器。设令、丞、直长领署内事务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正八品。官署名。金置,属军器监。本承宋制为都作院,兴定二年(公元121
官署名。为北洋政府设置的主办水利的机构,隶属于内务部。按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一月十五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划一河务局暂行办法》规定,设置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天津、永定河、北运河等七个河务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