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军总司令处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 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海军总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海军总司令直属海军总长,其主要职掌为管理所属舰队、厂坞、练营、医院,派遣舰艇巡防江海,每年二次督率操演,任免奖惩所属官佐。设官有参谋三人(校官及上尉),副官二人(中、少校及上尉)。秘书三人,军衡长、军械长、轮机长、军需长、军医长、执法官各一人。民国五年 (公元1926年)二月二十三日,海军总司令处裁撤,各舰队直辖于海军部,后又成立“海军总司令公署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 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海军总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海军总司令直属海军总长,其主要职掌为管理所属舰队、厂坞、练营、医院,派遣舰艇巡防江海,每年二次督率操演,任免奖惩所属官佐。设官有参谋三人(校官及上尉),副官二人(中、少校及上尉)。秘书三人,军衡长、军械长、轮机长、军需长、军医长、执法官各一人。民国五年 (公元1926年)二月二十三日,海军总司令处裁撤,各舰队直辖于海军部,后又成立“海军总司令公署”,参见该条。
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亦称拟注,由吏部四选、兵部及转运使司等拟定奏准后执行。
官名。十六国北凉置,程骏曾任此职。东宫侍郎 官名。北魏置,吴延于太武帝时曾任此职。参见《魏书·高允传》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田曹行参军,唐武德中改为田曹参军事,置于亲王府,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下,掌公廨、职田、弋猎。贞观中废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为皇帝亲近侍卫。见《魏书·孝静纪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简称江西司郎中。①明清户部江西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江西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江西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
①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方法之一。由皇帝钦派称差,由各衙门堂官及各省督抚等所派称委。凡学政等限年期满更换之差,均请旨简派,各衙门所属无额缺官员,均由本堂官派委。② “差委侍卫章京”之简称。
①即视、察。周朝天子或大臣巡察方国及边陲地区之谓。《太保玉戈铭》: “王在丰,命太保省南国。”《周易 ·观》: “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。”汉朝又有省录尚书事,指主管尚书台之事。②天子遣使臣对诸侯臣子进行
医学教官名。元置,见“医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