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吧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添支

添支

官制用语。又称增给,宋朝官员的一种加俸。宋制,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,除本官正俸料钱、衣粮外,带职与任差遣则另加钱、米等,称为添支。北宋前期,权三司使、知开封府,百千;权发遣三司使,五十千; 玉清昭应宫、景灵宫、会灵观副使,观文殿大学士,三十千; 观文殿学士,资政殿大学士,宫观判官,三司判官、判子司,开封府判官,提举诸司库务,管辖三司军大将,提点内弓箭库,二十千; 宫观都监、勾当官,十七千; 资政、端明、翰林侍读、龙图、天章学士,枢密直学士,龙图、天章直学士,十五千;群牧使、副使,开封府推官,三司河渠勾当公事,同管勾河渠案公事,十五千; 群牧都监,十三千;银台司、审官院、三班院、吏部铨、登闻检院、登闻鼓院、太常礼院主判官,纠察在京刑狱,群牧判官,监祭使,十千; 判司农寺,七千; 知、判诸路州、军、府,自六十千至七千,凡八等; 有都总管、经略安抚等使者,自五十千至七千,凡六等; 通判,自二十千至七千,给铁钱则自八十千至五十千,皆四等; 转运使、副使,发运使、副使,提点刑狱,劝农使,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,自三十千至七千分五等,给铁钱则自十百五十千至八十千分三等; 诸路副都总管、权总管、都钤辖,路分钤辖,州钤辖、路分都监,自五十千至八千,凡六等; 府界及诸路州、府、军、监、县、镇都监、巡检、寨主、监押,自诸司使至三班借职,十五千至五千,凡六等; 监当官,自五千至四千,凡二等; 提举,提点铸钱,自二十千至十五千,凡二等; 皆以月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差遣添支依新寄禄官高下分等,带职人改领职钱。徽宗时,带职人职钱改为贴职钱,另给添支钱或添支米。南宋时,内外官有添支料钱,在京厘务官又有添支钱、添支米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

    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2)设。掌京城警备、司法、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。辖文案、营务、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、巡捕处六十二。置专职大臣一人,兼职大臣四人,以及提调、总办、会办、巡捕等官。二十八年撤销。

  • 立节中郎将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为领兵武职,屯于柴桑(今江西九江)等军事要地。陆抗自建武校尉迁此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领兵将官,掌帅军征伐,或驻守一方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抗传》:“赤乌九年,迁立节中郎将,与诸葛恪换屯柴

  • 资任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分属考功司,掌文武官资任之政令,由考功郎中、员外郎主管。南宋因之。

  • 楖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精工雕凿木器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刮摩之工:玉、楖、雕、矢、磬。”

  • 工副

    官名。明朝于诸王府工正所置,一人,从八品,佐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、廨舍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 革。

  • 驾部员外郎

    兵部驾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员外郎、司驾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

  • 南书房行走

    官名,清置。南书房为内廷供奉之地,由翰林等官当值,当值者称南书房行走,掌应制撰写文字,秉承帝意起草诏令。参看“南书房”条。

  • 通赞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天王府,主管朝会时传达天王言语。知非子《金陵杂记》说:“伪通赞知贼土音。”设左一通赞、右二通赞至左七通赞、右八通赞,计八人,其官阶为职同检点。衔前冠殿前二字。

  • 明堂大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掌营建明堂等。《魏书》卷六七《崔励传》: “领军将军元叉为明堂大将,以励为长史。”亦称营明堂大将。

  • 巡警公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设。置巡道一人,下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。各科置科长(正六品)一人,副科长(正七品)一人,科员(正八品)若干人。掌全省巡警、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