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广道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,五城兵马司,在京留守右等八卫、荆、襄、楚三府长史司,宣州等五卫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由掌陕西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湖广刑名并稽察通政使司、国子监事务。清末改革官制,分为湖北、湖南二道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,五城兵马司,在京留守右等八卫、荆、襄、楚三府长史司,宣州等五卫等处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由掌陕西道兼理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设掌印监察御史、监察御史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等。负责稽核湖广刑名并稽察通政使司、国子监事务。清末改革官制,分为湖北、湖南二道。
见“陕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武官名,东汉末年刘表置,掌征战。当时天下大乱,州牧自置官吏,仿将军开府。官名。东汉末州牧属官,见《隶释》一一《巴郡太守樊敏碑》。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五年(1727)设,二人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,亦称“永兴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永兴宫汉人之政令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属“县司法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福。见“六爵”。
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。《尚书·虞书·尧典》: “帝曰:‘咨,四岳’”,“岳曰:‘异哉,试可乃已’”。孔安国传: “分掌四岳之诸侯”。
元朝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仁宗延祐四年(1317)复立,七年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 (1324) 再立,文帝天历元年(1328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