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房
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。多隶于各司,以经承管理,负责办理火食。
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。多隶于各司,以经承管理,负责办理火食。
官署名。元至大元年(公元1308年)置,属詹事院。掌供须、文成、藏珍三库,内府供给段疋宝货等物。设卿四人,太监、少监、丞各二人,经历、知事、照磨各一人。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属储政院,以三库隶内宰
官署名,即中都官府,泛指京师诸官府。见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·七年四月》注。
官名。东晋孝武帝太元(376—396)中始置,掌监察宫外百官,隶御史台。南朝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末复置,宿直御史台,不得入宿宫省。九品上。北齐沿置,员十二人,从八品上。隋改名“监察御史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吐谷浑族军。设详稳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上,掌领东宫备身以上禁内侍卫,供奉兵仗,有长史、司马及仓、兵曹参军事、铠曹行参军,又有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、备身等官属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降为正五品,千牛备身改名司仗
文书之附页。清朝官场习惯,凡属员向长官禀事,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,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,称“夹单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,总领左、右计事。五年罢。参见“三司”。官名。宋置。掌总理国家财计,判左右计事。宋代理财,分左右二区,京东为左区,置左计使,京西为右区,置右计使。又置总计使,掌判左右
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郎中”。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实录院的长官。见“国史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