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把守门口的人,即门役,属门亭长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还至府门,门卒当车,愿有所言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即正员之外添授之殿中司马督。南朝梁定为流外四班,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九品,北魏宣武帝正始四年(507)定员三百人。北齐员一百人,从九品,北周正一命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金朝把文官自从一品至九品分为四十二阶。从一品,上叫开府仪同三司,中叫仪同三司,中次叫特进,下叫崇进。正二品,上叫金紫光禄大夫,下叫银青荣禄大夫。从二品,上叫光禄大夫,下叫荣禄大夫。正三品,上叫资德大夫
宋朝宫观官名。以武臣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,掌点检本观官物,月终签押簿历。参见“宫观官”。
见“子城使”。武官名。唐节度使属官中有都教练使,掌军事教练(见严耕望《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》, 载《唐史研究丛稿》)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,协理南方州郡事务,亦参议礼仪制度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