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烽帅

官名。隋唐时称烽火瞭望处为烽,称瞭望兵为烽子,称其主官为烽帅。


守烽吏名。汉代边郡有督烽掾,北周则有烽帅,隶于镇戍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齐炀王宪传》:子贵,“出为豳州刺史,白兽烽经为商人所烧,烽帅纳货,不言其罪。他日,此帅随例来参,贵乃问云:‘商人烧烽,何因私放!’烽帅愕然,遂即首服,其明察如此。”唐沿置,《唐六典》说:“凡烽候所置,大率相去三十里,其通边境者,筑城以置之。每烽置帅一人,副一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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