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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磨
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中书省、行中书省、六部均置。正八品,掌各衙门钱谷出纳、营缮料理等事。设于路总管府衙者,兼理案牍、刑狱。多由吏员升任。明朝于各照磨所置,品秩随所属衙门高低而定,自正八品至从九品不等。掌文书卷宗。清朝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下沿置,如明制。


官名。元明清皆有此官,掌核对文卷、主管文书、照刷卷宗,有的还兼承发、架阁、管勾等职事。元代中书省、枢密院、御史台、大司农司、宣政院、宣徽院、太常礼仪院、典瑞院、太医院、艺文监、侍正府、将作院、通政院、中政院、储政院等多数官署都设照磨,多数为正八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》。明代都察院、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等都设有照磨,有的正八品,有的从八品,有的正九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、四》。清代提刑按察使司、各府都置照磨,从九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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