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
见“中州断事官”。
见“中州断事官”。
参见“内三郎”。
即“西川统军司”。
参见“提督四夷馆”。
僧官名。各佛教寺院皆置,主持寺务。与上坐、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。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,东晋以后始称寺主。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。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禁僧、尼称寺主、院主、庵主等,后遂以
官署名,民国时置。掌市县的土地登记、分划、测量等事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匈奴王号名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北单于以汉还侍弟,复遣车谐储王等款居延塞,欲入朝见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小宫伯下大夫”。
元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定散府州县赴任官,其任职地离上司百里之内者各须至上司衙门公参,任职地离上司衙门百里之外者,惟须向上司衙门报告到任月日,上司官不得非理勾扰,失误公事。
满语。参见“档案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