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官
民间对州县长官的敬称。
民间对州县长官的敬称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总领左右护卫司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分司徒长史置。与司徒左长史并为司徒府僚属之长,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,位次左长史。两晋南北朝及隋初沿置。南朝或不设司徒,其府则常置,管理州郡农桑户籍、官吏考课,皆由左、右长史主持。魏、晋、宋六
官署名,又名“乌鲁古”。金朝置,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。其官有使一员,从四品;副使一员,从六品。判官一员,正八品,掌签判本所事。知法一员,从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署名。女真语称“乌鲁古”。金置,
辽金元时期称北方被征服的各族人组成的军兵为乣军。辽代始置,按隶属关系分,有遥辇乣、各官分乣、各部族乣、十二行乣、群牧二乣及黄皮室乣、咸州乣等七种,设详稳,都监、将军、小将军等官。统属于节度使,以游防镇
官名。即太子左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左卫率。
官名。镇将副贰。隋朝上镇从五品,中镇正六品,下镇从六品。唐朝上镇二员,正七品下; 中镇一员,从七品上; 下镇一员,从七品下。官名。唐代在边防设镇,置镇将和镇副等,分上中下三等,上正七品下,中从七品上,
官制用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,称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,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、下两阶,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,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宋沿唐制,品级与唐同。见《宋史·职官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七品上。北齐沿置,从八品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八品。北魏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七品上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次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