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监监正、监副
官名。明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,随水草利便立官署,专司牧养。六年(公元1373年)改在滁州设置,旋改为太仆寺。次年,增设牧监、群官二十七处,隶太仆寺。不久定群牧监品秩。牧监令正五品,牧监丞正六品。十年(公元1337年)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。改牧监令丞为监正、监副。监正,从八品,监副正九品。三十年(公元1397年)置行太仆寺于北平,永乐以后,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。其在滁州者,为南京太仆寺。各牧监、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。
官名。明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置群牧监於答答失里营所,随水草利便立官署,专司牧养。六年(公元1373年)改在滁州设置,旋改为太仆寺。次年,增设牧监、群官二十七处,隶太仆寺。不久定群牧监品秩。牧监令正五品,牧监丞正六品。十年(公元1337年)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。改牧监令丞为监正、监副。监正,从八品,监副正九品。三十年(公元1397年)置行太仆寺于北平,永乐以后,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。其在滁州者,为南京太仆寺。各牧监、各群长隶属于太仆寺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,为直兵曹长官。南朝宋七品,梁四班至流外七班,陈八品至九品。参见“直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官名。汉代寝令的属官,《西汉会要·职官一》有寝郎冯参。参见“寝令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十五年(公元1750年)罢张廷玉配享太庙,并令尽缴历年颁赐诸物。同治时,追缴陈孚恩御赐“清正良臣”匾额。
清代选拔内阁中书的考试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令各科进士不拘年分,愿考中书者,选取遇缺即补。雍正初,复考选举人为内阁中书。此后,凡进士、举人均可应考内阁中书,考无定时,亦无定额,内阁需人时咨礼部奏
官名,属大司农。掌择御米。《后汉书·孝殇帝纪》:“其减太官、导官……”注:“导官,掌择御米。导,择也。”参看“导官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文官履历稽核存储,简任官开单请简,委任官资格审查,并考试、处分诸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官名,汉置,为乐府属官,二员,主领诸乐人。见《汉书·礼乐志》。
见“诏”①。
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。明制以监丞一人为主官,正八品,参领监务,纠惩诸生过失及廪膳不洁等失于检点之事。清沿明制,于绳愆厅设满、汉监丞各一人,正七品,掌颁定学习规制,稽察教习、学生勤惰,并分派祭孔执事官
官名。唐、五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府各置一员,位催官、巡官之下。官名。唐代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的属官中有衙推,刺史领军使时也置衙推,另外,州有州衙推,军府有军衙推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