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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委员会

(1)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。由议长指定或由全院参议员选出若干人组成。(2) 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。参议院与众议院为审查特别事件分别设置特别委员会,员额依院议决定,委员由议长指定或由互选,以第一名为委员长,次名为理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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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腐烂尸骨和国家有关掩埋弃尸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蜡氏,下士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除骴”,“掌凡国之骴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掩埋尸骨和清除道路不洁之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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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西晋因避讳改军师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置。为诸军府主要僚属,佐主帅统带军队,负有匡正监察主帅之责,地位很高,常继任主帅。《晋书·杜预传》:“(羊)祜病,举预自代,因以本官假节行平东将军,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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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,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
  • 佛子

    明朝置,为名僧封号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者,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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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守尉监

    官名合称,即郡守、郡尉、郡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监御史,秦官,掌监郡。”上文“守、尉、监”之“监”,即“监御史”之简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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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长流参军事

    亦称“长流参军”,即“长流贼曹参军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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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时定为视三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