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局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由玉匠局改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五年,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,秩从五品,掌琢磨玉器的匠人。其官有提举一人,正七品,同提举一人,从七品,副提举一人,正八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玉局提举司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由玉匠局改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五年,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,秩从五品,掌琢磨玉器的匠人。其官有提举一人,正七品,同提举一人,从七品,副提举一人,正八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玉局提举司》。
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。仁宗时,始以学生任职事学录。神宗以后,增置命官学录,仍选差上舍、内舍生为职事学录。均掌举行学规,凡诸生违规矩者,施以五等之罚,兼考校训导之职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。主田猎及戍卫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二九九二片 (反面):“以多田亚戍?”
武官名。唐置,见“队副”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师帅二人,官阶为职同旅帅,为师帅处理文书事务。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亦称制义、制艺、时艺、时文、八比文,因题目出于四书,故又称四书文。其体源于宋元的经义, 明成化以后, 渐成定制,规定有固定的程式,文中分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提比, 虚比、中比、后比、
官名,辽朝置。宣徽,是北南二大王院都有的机关,视汉官工部,其长官称“使”。北院宣徽掌北院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知北院宣徽事为“使”的佐官,佐北院宣徽使掌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广州设置市政机关,始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的市政公所,置总办、坐办各职,以总揽市政建设。惟其时所办市政,专限于拆卸城墙,规划街道,其他市政无暇顾及。次年九月有改组市政公所为市政厅之议,并
官名。①战国秦置,职掌选拔人才,主管赏罚爵禄。《吕氏春秋·孟夏纪》: “命太尉赞杰俊,遂贤良,举长大,行爵出禄,必当其位。”②西汉初为武将最高称号之一,秩万石。有兵事则设,事毕即省。担任临时性的高级军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司右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宾右上士,正三命,为皇帝金辂的骖乘,属夏官府司右中大夫。
做官。《左传·闵公元年》:“毕万筮仕于晋。”《论语·子张》:“学而优则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