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周朝谓嫡长子,又称“大宗子”。《诗经·大雅·板》: “怀德为宁,宗子维城。”郑玄笺: “宗子,谓王之适子。”《礼记·曾子问》: “宗子虽七十,无无主妇。非宗子,虽无主妇可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宗子,大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1、指皇帝。2、指皇帝死。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“上与梁王燕饮,尝从容言曰:千秋万岁后传于王。”
清朝盐场管理灶丁之职役。雍正六年(1728)初设于两淮,掌查核灶户煎盐之多寡,使其尽入商垣,以杜私盐。
官署名。即行台尚书省。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行台”。
官署名。元代设此官署,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等事。其长官称都指挥使,正三品。还有副都指挥使(从三品)、佥事(正四品)、经历(从七品)、知事、照磨等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》。官署名。元置,
绶即系印的丝组。黄绶指汉朝官印上的黄色绶带,亦用作低级官吏代称。西汉秩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官吏,如小县长、小侯国相、县丞、尉等皆授铜印黄绶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。长、相一度改为黑绶。哀帝建平二年(前5
官名。同“害盗”。战国秦置。掌追捕盗贼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 “侯(候)、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、史及禁苑宪盗。”
一作合的,又称哈的大师。伊斯兰教法官称号。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,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罢回回哈的司,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,回回人所有刑名、户籍、
官名。传说少皞氏所置。为历正属官。掌立春立夏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”杜预注: “历正之属官。”官名。掌立春立夏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”疏:“立春立夏谓之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