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国典医丞
官名。晋始置,掌医药之事。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医药之事。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伏波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职掌、置官同“大都尚酝局”。
宋代京官和选人是差别较大的两个官员阶层,京官的升迁用磨勘法,而各级选人升迁阶官, 只称循资, 不称磨勘。各级选人考满,须有京官举主五人,其中必须有本路转运使、转运副使或提刑使方可磨勘改换京官。升入京朝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遂并属大长秋。主皇后宫祠祀。又,汉朝诸侯王国亦置,秩比四百石,职掌同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掌皇后宫祠祀,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,改属大长
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九品。设于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隶异样局总管府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渐尚王之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 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积石州(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)内驻军及吐蕃部族。置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知事各一员。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帐内都督”。
先因寄籍外省,后愿改归原籍者,称复籍。清制,凡官员复籍,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、庐舍,方准改归原籍。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