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官名。设于御营使司,秉承御营使、副使的意旨统领军队。参见“御营使司”。
官名。吐蕃官,整事大相,与副整事、小整事等共任国事。
满语。参见“档案”。
民国政府成立,初设海军署,不久改为部,设部长一人,掌管部务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其属有总务、军术、军务、舰政等八司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九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同“牧监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间定,凡南人任官北方,北官南方。后渐定除学官外,任官不得在本省,无南北之限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于五军都督府分置,专掌文牍。后革。
武官名。见“诸路兵马统署司”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、汉军万户。至元二年(1265),由益都移司于沂州(今山东临沂)。设统军使、副使。至元九年,改为山东行枢密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