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府奉祠正、奉祠副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奉祠所,置奉祠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祭祀乐舞。其副职有奉祠副一人,秩从八品;属官有典乐一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奉祠副裁革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奉祠所,置奉祠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祭祀乐舞。其副职有奉祠副一人,秩从八品;属官有典乐一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奉祠副裁革。
官名。南宋度宗咸淳元年(1265)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南宋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南宋御营使司、宣抚使司置,助理本署公事,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。
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、枢密院、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。参见“知府”。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膳总领”。为盛京三陵(永陵、福陵、昭陵)官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
参见“少詹事”。
宋朝官府文书名。沿边州军将边境情况用实封申报尚书省、枢密院,称为边报。
官署名。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掌处内一切文牍庶务。置参赞一员掌厅事。辖秘书、庶务二司。二年,改秘书司为军枢司,庶务司为军储司。同年并入海军部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