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轩达
满语官名。汉译作“珠轩长”。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“珠轩”,每株轩三十人,设正、副珠轩长各一人,专门负责捕鱼、捞珠及采蜜、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,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。打牲乌拉牲丁有上三旗、下五旗之别。上三旗所属珠轩共六十五个,采捕之物纳于内务府; 下五旗珠轩共四十五个,采捕之物纳于王、贝勒、贝子府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作“珠轩长”。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“珠轩”,每株轩三十人,设正、副珠轩长各一人,专门负责捕鱼、捞珠及采蜜、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,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。打牲乌拉牲丁有上三旗、下五旗之别。上三旗所属珠轩共六十五个,采捕之物纳于内务府; 下五旗珠轩共四十五个,采捕之物纳于王、贝勒、贝子府。
“黄沙狱治书侍御史”简称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副长官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,军阶正参领,正三品。佐正使管理全处事务。宣统元年(1909)省。
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属国官。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说:“辽制,属国、属部官,大者拟王封,小者准部使,命其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,恩威兼制,得柔远之道。”属国之大者始置大王。其属官有于越、左相 右相、惕隐(亦称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辽代北大王院、南大王院皆置都统军司,分别掌管北院和南院从属各军之政令;其长官为都统军使、副统军使。在“北面边防官”中,有些路也设此司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、百官志二》。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指官员出缺,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,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,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,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。吉林、黑龙江主事期满,系汉军者,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境内部族交错,专门设官镇抚、防御,统称为北面边防官,主要官衙有各都部署司、指挥使司、统军使司、详稳司、统领司、戍长司、甲马司、招讨使司、巡察司、兵马司、节制司、节度使司等。分布五京及
见“经制使司”。
见“公吏”。
见“钦天监监副”。